農民征收集體所有土地的,其征地計劃和補償安置計劃將在被征地所在村或組以書面形式公布。其中,征收聚居地(市)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在居住地(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公告。接下來,小編將為您介紹征地公告怎么下達的相關內容!歡迎您的閱讀!
一、征地公告怎么下達
在很長一段時期,國家在國有土地上征收房屋叫作拆遷。國家相應的對拆遷范圍內內的被拆遷戶發(fā)布拆遷公告。公告的發(fā)布主體是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自從國務院第590號令《國有土地上房屋安置與補償管理條例》發(fā)布實施之后,相應的拆遷工作改稱征收工作,由縣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像被征收人發(fā)布征收公告。
二、征收土地公告的內容
征地批準機關、批準文號、批準時間和批準用途;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位置、地類、面積;征地補償標準和農業(yè)人員安置途徑;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
《征收土地公告辦法》 第五條 征收土地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征地批準機關、批準文號、批準時間和批準用途;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位置、地類和面積;
(三)征地補償標準和農業(yè)人員安置途徑;
(四)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
第六條 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應當在征收土地公告規(guī)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指定地點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xù)。
三、拆遷擬征地后什么程序
進行房屋征收拆遷的,擬定征地方案后,應當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然后由征收部門指定征收補償方案,補償方案通過后,實施征收拆遷。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wèi)生、體育、環(huán)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yè)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qū)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十條 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對房屋征收范圍內房屋的權屬、區(qū)位、用途、建筑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被征收人應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應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
以上便是小編對征地公告怎么下達的全部介紹。另外,事實上,是否經過公證取決于當事人的約定。房屋征收、補償、搬遷協議只要經雙方協商一致,經雙方自愿簽字蓋章,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對雙方均有約束力。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有更多法律問題,可以咨詢相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