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眾斗毆一般如何判刑
若行為人有聚眾斗毆行為,構成犯罪的,我國人民法院一般可以判處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聚眾斗毆是指為了報復他人、爭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當目的,糾集眾人成幫結伙地互相進行毆斗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犯本罪的應當依法予以刑事處罰,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聚眾斗毆一般如何判刑的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聚眾斗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眾斗毆的;(二)聚眾斗毆人數多,規(guī)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斗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四)持械聚眾斗毆的。聚眾斗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