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貸款買了房子,但已經沒有多少錢裝修了,加上籌備婚禮各種花費,更是感到壓力。想要女方幫忙一下,但遭到女方的拒絕。那裝修女方不出錢合理嗎?
一、裝修女方不出錢合理嗎
1、看房子歸屬情況如果你領結婚證之前全款買房,但沒有錢裝修了,這時女方可以拒絕幫忙。因為在法理上,這個房子是屬于你的個人財產的,就算她裝修了也只是附加而已,并沒有她的份。當然,在社會倫理上她可能會顯得無情。
2、裝修并是不女方的義務“男買房、女裝修”這似乎談婚論嫁常見的做法,但并不是每家都會這么做的。因為“男方出錢買房,女方出錢裝修”看起來很美好,但仔細去了解財產的歸屬權,女方可能就沒有那么感動了。
對女方來說,房子的裝修費也是一筆不小的錢,一般都會在10萬元左右。如果可以加上女方的名字,那倒是可以說得過去。要是男方覺得吃虧,也可以進行比例公證,不能白搭進去這么些錢。
二、裝修不改變房子規(guī)定的依據根據《民法通則意見》第86條,非產權人在使用他人的財產上增添附屬物,財產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財產返還時附屬物如何處理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
沒有約定又協商不成,能夠拆除的,可以責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價歸財產所有人,造成財產所有人損失的,應當負賠償責任。
因此,沒有訂婚或者結婚之前,男方要求幫忙裝修房子的,女方都會很小心。避免最后落得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