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離家出走都可以隨時申請離婚的,只要能夠證明雙方感情破裂,或者存在法律上準予離婚的情形即可??梢陨暾堧x婚的條件是女方沒有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的情況,是可以向法院申請離婚的。
一、妻子離家出走多久可以申請離婚
妻子離家出走無論多久隨時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申請離婚的。我國法律規(guī)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二、什么條件可以申請離婚
協(xié)議離婚的,雙方辦理了結婚證,夫妻雙方自愿協(xié)議離婚;訴訟離婚的,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xù),男方起訴的,女方不是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xié)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xié)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八十二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三、單方申請離婚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核完即歸還原告。
2.雙方夫妻關系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