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訴離婚多久能下判決書?
第二次起訴離婚下判決書的時間具體如下:如果法院適用簡易程序的三個月審結,適用普通程序的六個月審結。當庭宣判的,十日內發(fā)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fā)給判決書。第二次起訴離婚多久能下判決書?的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第一百六十四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第一百五十一條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fā)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fā)給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