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勞動罪的立案標準是怎么樣的?
強迫勞動罪的立案標準為:1、以暴力、威脅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強迫他人勞動的;2、明知他人以暴力、威脅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強迫他人勞動,為其招募、運送人員或者有其他協(xié)助強迫他人勞動行為的。強迫勞動罪的立案標準是怎么樣的?的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
以暴力、威脅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強迫他人勞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明知他人實施前款行為,為其招募、運送人員或者有其他協(xié)助強迫他人勞動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