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7月20日,路透社報道稱美國已禁止14家伊拉克銀行進行美元交易。
《華爾街日報》援引美國官員的話稱,美國財政部和紐約聯邦儲備銀行已禁止14家伊拉克銀行進行美元交易,作為對其將美元轉移至伊朗和其他受制裁中東國家的行為進行全面打擊的一部分。
該報稱,美國發(fā)現了伊拉克銀行從事洗錢和欺詐交易的信息,其中一些可能涉及受制裁的個人,并引發(fā)了伊朗可能受益的擔憂,“當然,伊拉克的主要制裁風險與伊朗有關。”
該報稱,美國禁止名單上的銀行包括穆斯塔沙爾伊斯蘭銀行、埃爾比勒銀行、世界伊斯蘭銀行和扎因伊拉克伊斯蘭銀行等。
伊拉克中央銀行發(fā)表聲明回應稱,這些銀行的美元交易量僅占伊拉克外匯交易總額的8% 。
伊拉克中央銀行在擴大轉賬渠道和增加代理銀行數量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果,已使得當前伊拉克本地銀行有能力滿足所有美元交易需求。
伊拉克中央銀行還表示,被禁止以美元交易的銀行可以享受在伊拉克銀行系統(tǒng)內以第納爾進行各項活動的完全自由,并有權以美元以外的貨幣進行國際交易。
不得不說,與被美國制裁的國家客戶做生意,還真的費勁,比如伊拉克、伊朗等,并不是每個客戶都同意找地下錢莊匯款或私賬匯款,即便同意,萬一匯款方賬號涉及詐騙,出口商還要跟著遭殃,輕則短暫封禁接受調查,重則永久封禁扣壓資金。
比較好的方式就是國內的合作貨代轉賬了,至少不涉及詐騙問題,只不過私賬收款就只能買單出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