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掘古文化遺址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盜掘古文化遺址罪的四要件有以下內(nèi)容:1.主觀要件;在主觀方面只能出于故意;2.主體要件:主體是一般主體;3.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具有歷史、藝術(shù)、科學(xué)價值的古文化遺址;4.客觀要件:在客觀方面上表現(xiàn)為盜掘具有歷史、藝術(shù)、科學(xué)價值的古文化遺址的行為。盜掘古文化遺址罪的四要件是哪些?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條盜掘具有歷史、藝術(shù)、科學(xué)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一)盜掘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二)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集團的首要分子;(三)多次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四)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并盜竊珍貴文物或者造成珍貴文物嚴(yán)重破壞的。盜掘國家保護的具有科學(xué)價值的古人類化石和古脊椎動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