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登記錯了怎么辦
土地登記錯了需要土地使用權人攜帶登記申請書、申請人的身份證明、證明土地登記簿記載錯誤的材料到當地土管局申請更正登記,土管局查明事實后予以更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條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事項錯誤的,可以申請更正登記。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書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證據證明登記確有錯誤的,登記機構應當予以更正。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異議登記。登記機構予以異議登記,申請人自異議登記之日起十五日內不提起訴訟的,異議登記失效。異議登記不當,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向申請人請求損害賠償。
二、土地登記主要內容包括什么
1.對土地登記、宗地等有關概念進行了明確。
2.對土地登記進行了重新分類,土地登記分為“土地總登記”、“初始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及“其他登記”,其中“其他登記”又包括“更正登記”、“異議登記”、“預告登記”、“查封登記”等;
3.對土地登記的權利名稱與《民法典》進行了銜接;明確規(guī)定土地登記實行屬地登記的原則;對當事人申請土地登記的方式和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了明確,明確了登記機關的職責,對土地登記的程序、土地登記資料的保管、土地登記人員的責任進行了規(guī)定;
4.對土地登記公告進行了規(guī)定;明確規(guī)定了土地登記的基本制度,包括土地登記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土地登記資料公開查詢制度等;
5.對土地權利保護進行了明確規(guī)定,依法登記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土地使用權和土地抵押權、地役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三、注銷土地登記是行政處罰嗎
注銷土地登記不一定是行政處罰,只有因非法占地等各種違法事情被撤銷土地證才屬于帶有行政處罰性質的注銷登記,因拆遷征地等原因撤銷土地使用證屬于合法注銷土地登記。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條無權批準征收、使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超越批準權限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確定的用途批準用地的,或者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批準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準文件無效,對非法批準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非法批準、使用的土地應當收回,有關當事人拒不歸還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非法批準征收、使用土地,對當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