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女法律關系該怎樣斷絕
父女關系在法律上是不可以斷絕的。法律并不承認當事人自行斷絕父母子女關系的行為的效力,無論是因為兒子打罵父母或其他原因都有法律上的父母子女關系,父母與子女的關系在法律上一般也不會因此而改變。父女法律關系該怎樣斷絕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yǎng),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yǎng)、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yǎng)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yǎng)問題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jù)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