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電廠煤粉鍋爐燃燒室火焰檢測器的一般規(guī)定有哪些?
1火焰檢測器是滅火保護裝置的主要組成部分。它應對爐膛和燃燒器的火焰進行正確的檢測,有足夠的靈敏度和抗干擾的能力,元件有一定的耐溫性、抗氧化性和使用壽命,能可靠地發(fā)出測量信號。
采用哪一種形式的火焰檢測器探頭,應根據與燃料有關的被檢火焰的特性選定。未經較長時間運行考驗并經鑒定取得合格證的火焰檢測器,不應推廣采用。
2火焰檢測器的安裝位置和數量與爐膛及燃燒器的具體結構有關,與燃料的特性以及爐膛安全保護裝置要求的功能有關。在爐膛設計時,就應考慮火焰檢測器的布置及其視界。
投運時,應進行現場調試,以確定最佳監(jiān)視角。當采用監(jiān)測全爐膛火焰時,應在爐膛四側的最上層燃燒器上部,分別裝設火焰檢測器;當監(jiān)視單個燃燒器或一層火焰時,至少應在最下、最上和中間一層的燃燒器處均配有火焰檢測器。對燃燒器火焰檢測器的探頭,應對準火焰的敏感區(qū)段,當火焰有可能脫離觀測區(qū)段時,應調整探頭的安裝位置。設計及安裝時,應考慮運行人員有進行這種調整的可能性。
3為保證火焰檢測器探頭工作穩(wěn)定,不受煙塵的污染,應有足夠風壓和風量的專用風機(并有備用)向探頭供給經過過濾的清潔冷卻風,以保證在爐膛出現正壓時,爐煙不至與探頭直接接觸,避免探頭元件溫度超過允許值。
4對火焰檢測器的元件應有自檢的功能,在元件有故障時,能自動發(fā)出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