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駕駛罪對子女的影響
危險駕駛罪屬于刑事犯罪,只要受到刑事處罰的,會影響本人、直系父母、直系子女和配偶的,參軍、公務員考試、考取警校、考取軍校、銀行招聘、國企招聘等的政審,政審不合格是不予錄用取的。
危險駕駛罪對子女的影響的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第六條
(五)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五)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