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工程合同應注意哪些問題
建筑工程合同應注意的問題如下:
1.應當依照《民法典》的相關規(guī)定,列明合同的一般必備條款,例如當事人的姓名、標的、履行地點方式、違約責任、爭議解決等條款是否齊備、明確。
2.依據(jù)建設工程的特點,對以下事項做重點約定:當事人是否具備相應施工資質(zhì)、工程價款結算標準、方式是否明確、金額是否有誤、質(zhì)量標準、工程驗收、工程保證等約定是否明確、工期延誤的責任劃分是否明確等。
二、確認建筑工程合同效力的基本原則是怎樣的
確認建筑工程合同效力的基本原則是:合同當事人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原則;合同權利義務對等原則;協(xié)商一致成立合同原則;合同當事人自愿訂立合同原則;公平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善良風俗原則。
三、建筑工程合同糾紛管轄法院如何確定
建筑工程產(chǎn)生糾紛的,按以下情形確定法院管轄權:
1.如果是合同糾紛,合同有約定的,由約定地法院管轄,如果沒有約定的,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人所在地法院管轄;
2.如果因建筑工程產(chǎn)生的不動產(chǎn)糾紛,由建筑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轄。
《民事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合同或者其他財產(chǎn)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xié)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lián)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