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傭關系需要簽合同嗎
我國法律并未規(guī)定雇傭關系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雇傭關系具有隨意性,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之間均可形成雇傭關系。雇傭關系中雇主與雇員之間具有支配與服從的關系,雇傭人必須為受雇人提供合理的勞動條件和安全保障,同時對其工作進行監(jiān)督管理,受雇人則需聽從雇用人的安排,按其意志提供勞務。
雇傭關系需要簽合同嗎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nèi)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