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如何收集家暴證據遭遇家暴怎么維權
離婚時當事人可以按照以下辦法對家暴證據予以收集:當事人可保留相應的報警記錄、有關組織的調解的記錄、鑒定機構出具的傷情鑒定報告、家暴實施人的書面改過保證等相關證據。遭遇家暴可通過申請調解、報警、起訴等方式維權。離婚時如何收集家暴證據遭遇家暴怎么維權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條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后,應當給予幫助、處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單位、個人發(fā)現正在發(fā)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睹袷略V訟法》第六十六條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