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征用補償標準
林地征用補償標準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費、土地上附著青苗費,每個地方每個時間段的具體情況不同。林地征用是國家對土地進行的總體規(guī)劃,是整個國家發(fā)展的影響因素,在征地過程中會完全保障人民相應的權利。林地征用補償標準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qū)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qū)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qū)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