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怎么補償金
用人單位故意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離職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離職屬于《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經(jīng)濟補償;離職屬于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以經(jīng)濟補償為基礎(chǔ)支付雙倍賠償金。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怎么補償金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