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中的第三者是否可以起訴
第三者犯重婚罪的,原配可以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追究其刑事責任,第三者如果知道一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構成重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重婚中的第三者是否可以起訴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訴案件包括:人民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guī)定的)等。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對其中證據不足、可以由公安機關受理的,或者認為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應當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