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上有一個罪名叫盜竊罪,但是盜竊是需要達到一定的財產數額才會構成刑事犯罪,也就是說前提是多少錢的問題,那么偷竊多少錢算刑事案?關于偷竊數額達到多少錢才構成刑事犯罪案件的法律問題,就讓小編為大家詳細解答吧。
一、偷竊多少錢算刑事案
根據我國刑法規(guī)定,盜竊行為追究刑事責任,構成盜竊罪的,要求盜竊金額達到數額較大,一般1000元至3000元以上即構成刑事案件,根據各地區(qū)經濟水平不同而存在差異。也就是說盜竊金額1000元至3000元以上,或者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犯罪分子將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guī)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刑事拘留的特點
刑事拘留相比起其它拘留措施,其適用條件更加嚴格,一般來說它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主體不一樣。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有權決定采用拘留的機關一般是公安機關,而人民檢察院在辦理“自偵案件”,國安部門在辦理國安案件時也可以決定拘留,但人民法院則無權決定拘留。。有所不同的是,人民檢察院辦理自偵案件中只能對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決定拘留。無論是公安機關還是人民檢察院決定的拘留,都一律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
第二,適用情節(jié)不同。刑事拘留是在緊急情況下采用的一種處置方法。只有在緊急情況下,來不及辦理逮捕手續(xù)而又需要馬上剝奪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才能采取拘留;如果沒有緊急情況,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有時間辦理逮捕的手續(xù),就不必先行拘留。
三、公安能不能先拘留再查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的規(guī)定,公安機關對于具備下列緊急情形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fā)覺的。所謂預備犯罪是指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所謂實行犯罪是指正在進行犯罪的活動。應當有一定的證據證明現行犯、重大嫌疑分子正在預備犯罪、實施犯罪,或者犯罪后立刻被發(fā)覺。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即遭受犯罪行為直接侵害的人或者在犯罪現場親眼看到犯罪活動的人指認某人是犯罪嫌疑人。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fā)現有犯罪證據的。所謂身體是指其身體、衣服、隨身攜帶的物品等。所謂住處包括永久性住處和臨時居所、辦公室地點等。
(四)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犯罪后有一定證據證明其有自殺、逃跑的企圖或跡象,或者犯罪后已經逃跑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這是指本人拒不說明其姓名、住址、職業(yè)等基本情況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以上是小編整理的關于偷竊多少錢算刑事案的內容,當偷竊的數額達到1000元以上的情況出現時,才會構成法律上的刑事犯罪。如果遇到什么問題或者還有不理解的地方,歡迎咨詢律師,他們會給您專業(yè)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