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起訴能要求哪些賠償
受害人就行為人的侵權行為向人民法院起訴,可以要求的賠償包括財產(chǎn)損害賠償、人身損害賠償以及精神損害賠償?shù)?。人身損害賠償?shù)姆N類包括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侵權起訴能要求哪些賠償?shù)姆梢罁?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